安徽已有5308名失信被执行人被“记录在册”
中安在线 7月17日讯今日,省政府召开“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有5308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其中有4603名为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有33人,其他人员4570人。
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省各级法院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制度。
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有5308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其中有4603名为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有33人,占0.7%,其他人员4570人,占99.3%;有705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有企业1个,占0.1%,其他单位704个,占99.9%;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履行完毕等原因被屏蔽撤销的有425件,占8%。为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功效,全省各级法院在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手段,形成反制规避执行行为的“组合拳”。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榕介绍,下一步,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中,单独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对象为被全省各级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全省各级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信用惩戒对象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同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省直有关部门及银行金融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部门、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