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

18.07.2014  13:00

  7月17日上午,安徽省文明办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7家牵头单位在合肥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20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我省将建立起信用惩戒“黑名单”,信用惩戒的范围包括禁止高消费行为、实施信用惩戒、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等,同时还将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通过完善资源共享的“大平台”和推动诚信建设的“大宣传”,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