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者大声说"不"——安徽省构筑共防共治信用体系解读

18.07.2014  07:00

  【编者按】

  7月17日,我省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正式实施。由省直和中央驻皖共20家单位联合发力,从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完善资源共享“大平台”、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四个方面,构筑共防共治的信用体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建立“黑名单” 打击老赖“组合拳”

  【新闻背景】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省法院共有5308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其中4603名为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有33人,占0.7%,其他人员4570人,占99.3%;有705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有企业1个,占0.1%,其他单位704个,占99.9%;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履行完毕等原因被屏蔽撤销的有425件,占8%。

  关键词 惩戒对象

  信用惩戒对象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惩戒对象为其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惩戒对象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关键词 惩戒范围

  一是禁止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对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予执行法院判决、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有关措施等;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关键词 实施方式

  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外,省高级人民法院还要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光盘、专线等信息技术手段告知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安徽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各企业、部门、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新闻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记者点评】

  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这一制度,就是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它不仅能够促进人民法院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增强执行效果,还能够减少执行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红黑榜” 惩恶扬善“荣辱柱”

  【新闻背景】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手抓对企业信用建设的指导,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一手抓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惩处信用缺失行为。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到“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动,从产品质量定期抽查到医疗服务质量考评,一张张定期不定期发布的“红黑榜”,对于褒扬诚信、惩罚失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上榜对象

  上榜商品为安徽市场上销售的省内外企业提供的各类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时令商品、电子产品、特种设备、日用消费品、印制出版物,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其他产品和服务。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

  关键词 发布平台

  除相关单位发布平台外,轮流选取从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公布的产品质量抽验结果和诚信企业评定结果,在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媒体、安徽广播电视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同时在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等网络媒体发布,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关键词 发布程序

  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依据抽验情况和消费者投诉反映,确定上榜产品种类和所属企业;拟上红榜产品须由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填写上榜申报表,黑榜产品和企业以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责任部门抽验结果为依据,依法确定发榜建议名单;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成的评审会,确定媒体公布的产品质量“红黑榜”。

  【记者点评】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净化社会信用环境的重点。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等单位虽然各有分工、各负其责,但不能“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而要密切协作,整合信息资源,统一行动步调,努力实现整体推进。

   构筑“大平台” 征信共享“数据库”

  【新闻背景】

  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省委、省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及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今年全省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此前,早在2003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实施“信用安徽”建设工程,在信用制度设计、征信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关键词 信息公开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这是一个统一的、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单位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资源,包括失信惩戒“黑名单”、产品质量“红黑榜”等,要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暂不能向社会公开的,省发展改革委可与各单位协商信用资源内部共享。

  关键词 资源共享

  根据备忘录,省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与安全、评估与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记者点评】

  这一平台就是“资源共享大平台”,具有归集、交换、共享我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承担区域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等综合功能,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推动“大宣传” 汇聚诚信“正能量”

  【新闻背景】

  我省各地各部门始终把加强宣传教育摆在信用建设的突出位置,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信用法制观念。多年来,在“安徽好人”评选中,注重发现“诚实守信”的优秀典型,一大批诚信好人脱颖而出,“中国好人”评选皖人“六连冠”,传递了重信守诺的社会正能量。

  关键词 诚信文化

  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理念,结合各行各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宣传日”“诚信纳税”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诚信文化深入人心。

  关键词 诚信典型

  注重选树和宣传诚信建设的道德典型,组织省直媒体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向社会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利用道德信贷等帮扶措施支持诚信经营户、信用农户,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 诚信创建

  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等文明争创考核权重,评选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经营户,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省级“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引导企业与商户制售良心产品、提供放心服务。

  【记者点评】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只有把传播诚信建设的价值理念与推进依法治省、实施公民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才能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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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信用体系 分享到: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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