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 失信者禁止乘飞机

18.07.2014  15:17

 

 

        “失信者”将禁止乘飞机、坐软卧

        我省将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数据库

        昨天,省政府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中央驻皖和省直共20家单位联合签署《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我省将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息数据库,省文明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安徽银监局等单位将合力对诚信行为进行褒奖,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进失信“黑名单”受罚 发布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榕介绍,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下一阶段,我们将落实惩戒失信‘黑名单’制度。”周榕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统一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省高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省直有关部门及银行金融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进行有效信用惩戒。

        “比如禁止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周榕说,在金融方面,将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重点抽查“黑榜”企业 发布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

        在多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将面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红黑榜”。

        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

        红榜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增加抽验频次,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

        公共信用信息将共享 发布单位:省发改委

        失信行为发生在各个领域,如何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有效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呢?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天培说,由省发改委负责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这次我们二十家单位共同签订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各签约单位向社会推出的产品质量‘红黑榜’、信用惩戒‘黑名单’信息,同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借助这一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张天培说,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与安全、评估与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失信者禁购理财产品 发布单位:省银监局

        安徽银监局副局长俞林说,银监部门将坚决执行惩戒失信措施。全省各家银行既对进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融资限制,使其成为银行贷款、票据、信用卡、信用证等授信业务的屏蔽者,也要对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投资制约,使其成为银行理财、信托等投资产品的禁购者。

        全省各家银行还将对那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恶意逃废债务的失信者,积极配合司法、公安等机关依法采取查、冻、扣等强制性措施,并对进入“红名单”企业的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那些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予以严格限制。

        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发布单位:省委宣传部

        省委宣传部门将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理念,结合各行各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宣传日”、“诚信纳税”等主题实践活动。

        同时,还将注重选树和宣传诚信建设的道德典型,向社会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并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等文明争创考核权重,评选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经营户。

        “力争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推动形成一个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贺懋燮说。

        □实习生 陈关兰 本报记者 蒋瑜香/文 徐晴/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