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

17.07.2014  12:37
导读:今天上午, 安徽省20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我省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信用惩戒范围包括禁止高消费行为、实施信用惩戒、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等。

安徽网讯  今天上午, 安徽省20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安徽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我省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信用惩戒范围包括禁止高消费行为、实施信用惩戒、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等。同时,还将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上榜商品为安徽市场上销售的省内外企业提供的各类产品或服务。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