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
中安在线 7月17日讯今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省直和中央驻皖共20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安徽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近日印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高院、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等20家单位将合力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完善资源共享“大平台”,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共同推进安徽诚信建设。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相关部门通过限制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境等多种手段惩治失信人和失信企业;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牵头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省直媒体将定期发布“黑名单”和“红黑榜”。各单位联合出击,共同施策,打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信用平台,着力解决失信成本偏低、守信激励不足、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
失信被执行人将上 “黑名单”并被禁止高消费
据悉,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中,单独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息数据库。信用惩戒对象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惩戒对象为其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惩戒对象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信用惩戒的范围包括禁止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对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予执行法院判决、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有关措施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单位共同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精神,各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统一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如限制出境、拘留、罚款等,形成反制规避执行行为的“组合拳”。
产品质量“红黑榜”将向社会公布
根据备忘录,产品质量“红黑榜”上榜商品为安徽市场上销售的省内外企业提供各类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时令商品;电子产品;特种设备;日用消费品;印制出版物;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其它产品和服务。
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红榜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增加抽验频次,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
产品质量“红黑榜”以及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公布的产品质量抽验结果和诚信企业评定结果,都将在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媒体、安徽广播电视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发布,同时在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等网络媒体发布。
各单位信用信息将在全省“大平台”共享
据了解,我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信用安徽”建设工程,在信用制度设计、征信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此次20家单位联合签署《安徽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将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严重不合格、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加快构建统一的、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选树典型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文化,推动形成一个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
根据此次《合作备忘录》,省发改委将负责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各单位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资源,包括失信惩戒“黑名单”、产品质量“红黑榜”等,要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暂不能向社会公开的,省发改委可与各单位协商信用资源内部共享。
省发改委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与安全、评估与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实现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诚信建设将纳入文明争创考核权重
根据《合作备忘录》,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普及诚信文化、选树诚信典型、开展诚信创建。
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理念,结合各行各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宣传日”、“诚信纳税”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诚信文化深入人心。同时,注重选树和宣传诚信建设的道德典型,向社会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利用道德信贷等帮扶措施支持诚信经营户、信用农户,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此外,还将把诚信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等文明争创考核权重,评选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经营户,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省级“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引导企业与商户制售良心产品、提供放心服务。(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