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合肥严查烟花爆竹非法销售

15.02.2015  17:23

  离春节只有几天时间了,烟花爆竹销售也即将进入全年的销售旺季。执法部门如何监管无证花炮销售?普通市民应该如何识别非法烟花爆竹?环保达人对于烟花爆竹禁放有什么好的建议?

   监管:

  无证卖花炮哪也躲不了

  春节将至,部分无证经营户蠢蠢欲动,开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今天上午8时许,在杏花村街道,10名执法人员分别查处4家违规违法销售行为,没收非法销售爆竹6卷,并现场取缔了该销售点。

  上午,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五里社区的一家花炮销售店,这是一家取得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杏花村街道安监办张凌云仔细核查了待售花炮的规格、防伪标签、进出货记录等,均未发现问题。但在另一家店,执法人员对店外店销售和超量储存的违规行为,给予了批评教育,并现场予以纠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户自正月十六开始,要将剩余烟花爆竹储存到烟花爆竹公司专用仓库。

  据了解,实际上,从去年11月份起,杏花村街道已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社区宣传栏张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标语,并向居民分发《致辖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增强辖内居民安全防患意识,倡导广大居民群众文明过节。

  目前,杏花村街道有烟花爆竹经营户10多家。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庐阳区杏花村街道烟花爆竹销售检查管理实行“污点制”。该街道安监办自每年初起按照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规定,将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合法经营情况、接受检查情况、安全销售防范情况等记录在案,作为下一年度申报烟花爆竹许可证审核和打击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据,努力营造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环境。

  查处:

  去年合肥依法刑拘7人

  据了解,2014年,合肥市安监局共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53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6起,刑拘7人,行政拘留52人。

  针对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规范,合肥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批发企业应认真执行《合肥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经营十条规定》、《合肥市烟花爆竹防伪标签使用暂行规定》。批发企业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单个产品上粘贴防伪标签。此外,烟花爆竹的零售场所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专柜销售。零售经营户必须在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销售,不得超时、超量、超范围销售。对安全条件滑坡、不服从安全监管、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户,一律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合肥市安监部门表示,合肥市各有关部门始终对组织和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人员,以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

  没有防伪标识千万别买

  据介绍,根据《合肥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经营十条规定》,经营(批发)企业必须做到5必须、4严禁、1严格的“5+4+1”模式。

  五个必须,即:必须保证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经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达到国家三级以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个严禁,即: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和合法生产但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转包、分包经营,超范围、超时、超量、超区域储存、供货;严禁在库区内未经许可,擅自建设;严禁未安装防火罩的机动车辆进入库区。

  一个严格,即: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防伪标签等制度。

  所以,相关人士认为,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消费者的作用至关重要。消费者不买那些没有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不法行为生长的空间便会不复存在。

  从2012年起,合肥开始使用新的烟花爆竹安全防伪标签标识。如今,烟花爆竹防伪标识已经“全覆盖”,但凡是没有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均可视为非法商品。“防伪标识上,会注明各家销售公司的名字,还会有‘合肥安监局监制’的字样。”合肥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防伪标识上还有二维码,消费者轻轻一扫就能辨明真伪。如果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发现没有防伪标签,可拨打电话12350进行举报,举报者还能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呼吁:

  能否缩短燃放时间

  “合肥不妨向杭州学习下,缩短燃放时间,调整禁放区域。”有读者提及,杭州在去年4天燃放时间基础上,再缩短到3天,还调整了禁放区域,并明确规定,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Ⅱ级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禁止燃放。合肥是否可以借鉴?

  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合肥市区(限放区域内)将允许销售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三十岗乡除外)、蜀山区(小庙镇除外)、包河区、新站综合实验区(三十头社区除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镇除外)、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区。有读者建议,禁放区域可否再大些呢?“我们支持禁放鞭炮,燃放鞭炮有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污染以及安全隐患。全国那么多地方都能做到禁放,有的省连县城都禁放,合肥就不行吗?”安徽大学的朱跃建议说。

  据了解,按照合肥目前规定,直接卖给消费者个人的,炮筒口径超过1.2寸、高度超过30厘米的大烟花,将按规定没收、销毁,超过这一标准的烟花产品只能由专业的燃放人员放。但在读者看来,这一规定还不够。

  读者方里介绍说,杭州市面上能买到的烟花,要比往年小一号,筒内径必须在30毫米以下,粗细和一个矿泉水瓶盖差不多。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直径大于30毫米)。“合肥可否更进一步制定标准限制烟花爆竹的填药量和每挂数量,合肥可带头禁放10响以上的烟花和100头以上的爆竹。”读者杜道宏建议说。

   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如何防患火灾

  新春临近之时,合肥消防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注意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隐患。

  攻略一:及时清理小区可燃物

  春节长假期间,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应组织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小区物业要加强管理,清理楼梯过道、房前屋后、露天平台的可燃物,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避免由残屑引起的火灾。

  攻略二:不要肆意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绝大多数火灾事故的发生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要按照制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远离各类井盖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成年人要引导儿童到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地点必须远离易燃的草房、物资仓库、露天货物堆场、加油站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能在窗口、阳台和房屋内燃放,不要对着人和居民住宅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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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个城市禁放

  536个城市限放

  近年来严重雾霾困扰着多地。据环保部统计,2014年元宵节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及烟花爆竹燃放的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中西部部分地区出现空气重污染。元宵节当天,33个城市发生了重度及以上污染。

  安全问题也屡屡挑战公众神经。央视新址曾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仅据南昌市相关统计,2014年春节期间,从除夕夜至大年初七,南昌市有2000余人被烟花爆竹炸伤入院治疗,其中头面部烧伤重症患者多达200余人,急诊手术260余台。

  近来,烟花爆竹“禁放令”“限放令”再次出现在中央和各地的政府文件中。今年2月3日,环保部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月4日,江西省环保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江西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城市有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出台限放政策的城市536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城市19个、地级市111个、县级市40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