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5万成年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立户享低保

11.08.2014  15:29

        重度残疾人自身无法参加劳动,没有收入,还需要不断地支出治疗和康复费用,可是,被其他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平均”后,往往难以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不过,从本月开始,安徽家庭中二级以上 (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就可申请单独立户,并享受最高标准的低保待遇。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在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和就业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在全国尚属首次。

        1 5 万重度贫困残疾人将受益

        省残联理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出台的《意见》,从本月开始,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可以自行提出申请,单独立户享低保。“这是一项普惠加特殊的新举措,预测全省将有15万重度贫困残疾人从中受益。”

        《意见》还明确,家庭中的二级以上 (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

        残疾人可免费乘公交、地铁

        根据《意见》,我省贫困残疾人生活用水、气、暖、通信等费用,将比照低保对象执行优惠政策。对听力残疾人的手机短信息费用,将按规定给予减免。残疾人持证乘坐公交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享受免费待遇,公共停车场应设残疾人泊车位并免收泊车费。

        同时,我省还将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契机,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含市、区,下同)先行先试;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对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免除残疾人普通门诊挂号费

        《意见》提出,我省将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需求。城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承担的参保(合)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予以全部或部分代缴;符合条件的参保(合)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过高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政策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医疗救助。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除符合贫困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凡是由民政部门全部代缴参保 (合)费用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其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首次报销不设起付线。

        贫困精神残疾人服药费用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药费补助,并随全省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我省还将精神病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及大病救助范围。

        残疾人子女入学也有补助

        根据《意见》,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将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生源地,由市、县财政按每人每年共50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年共1000元标准对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元、2500元标准,分别对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 (含大专生)、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公办中职学校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

        我省还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设区的市和人口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在现有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安徽特殊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包括大学在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 并支持其完成学业。

        10%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意见》要求,各市、县要从每年的公益性岗位中按不低于10%比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并可从其中拿出一定比例,面向社会招用一批专业医护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作为儿童康复技师,定向充实到基层一线。“今年我省计划开发5万多个公益性岗位,这就意味着要增加5000多残疾人就业。”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省还将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根据《意见》,用人单位每安排1名重度残疾人就业并办理保险的,按用人单位安排2名残疾人计入就业比例。对安排残疾人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入就业比例。鼓励各地将乡镇 (街道) 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 (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其提供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对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可再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张倩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