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 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 为改善残疾人生活送上“大礼包”

10.08.2014  20:15

  安徽广播网8月9日消息(安徽台记者:李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意见》在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养老权利、就业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为改善残疾人生活送上了一份份实实在在的“大礼包”。出台这样意见,在全国尚属首次。

  当前,困扰全省400万残疾人及1200万残疾人家庭实现小康生活的最突出问题在于家庭收入偏低,为此,《意见》共分七个部分20条,重点规定了8个方面的扶残助残内容。《意见》强调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还首次提出对于非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鼓励和允许单独立户,并且按照低保标准增加30%的保障金。省残联理事长张纯和说,“实际上就是三重保险,对于一个非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之后首先可以享受低保,然后还可以享受到特别救助,考虑到程度比较重,再按照低保标准的30%增加保障金,这样就能比较好地体现普惠和特惠的保障。

  针对残疾人普遍关注的住房问题,《意见》特别提出,城镇居民保障房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力争五年内解决全省20万户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危房和无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由县级以上残联帮助实施无障碍改造。张纯和说,“文件当中明确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当中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解决残疾人的危房和无房改造问题,实际上就要求各地在危房改造当中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户,同时给予最高标准的优待,较好地给予他们居无定所的问题。

  针对残疾人就业难,《意见》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按照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直接接纳安置残疾人就业,对于没有履行安置残疾人法律义务的用人单位,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 《意见》还在关心贫困残疾人日常生活,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张纯和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样意见的实施,到2020年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依靠制度保障稳定、解决温饱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联和其他社会组织有责任帮助他实现最大化、最充分的就业,让他的收入水平达到全省小康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