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面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

03.01.2018  17:45

近日,滁州市燃煤小锅炉116台的淘汰任务已全部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生活锅炉淘汰项目共计34台,其中琅琊区3台、南谯区4台、全椒县11台、天长市16台;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共计82台,明光市31台、定远县7台、来安县3台、经开区1台、全椒县14台、天长市26台。

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自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以来,组织了多次大气调度会议,同时每月还定期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跟踪淘汰燃煤锅炉进度,加快推进淘汰步伐。

落实“标准化”把关审批。滁州市环保局严格按照《滁州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建成区没有审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县建成区没有审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审批符合要求燃煤锅炉,均从严控制排放标准。

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今年11月起,对照《滁州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列入辖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燃煤锅炉排查实际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立即予以取缔,共排查燃煤生活小锅炉14台,工业燃煤小锅炉4台,全部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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