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多措并举坚决打赢冬季蓝天保卫战

04.01.2018  07:30

入冬以来,受外来空气污染团影响,加上静稳天气增多,且湿度高,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本地污染累积效应显著,空气质量改善条件变差,PM 10 、PM 2.5 数值持续居高不下。长丰县立即认清严峻形势,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应对,拿出过硬办法和超常举措,坚决打赢冬季蓝天保卫战。

强化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应急管控。印发《2017年长丰县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方案》,明确应急响应期间,渣土运输全部停止,除应急工程和处于紧急阶段的民生工程,其他工地全部停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4次/日);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从严查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强化督查执法。针对夜间执法力量薄弱,污染数值持续增加的状况,该县环保局狠抓夜间环境执法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夜查制度,全员夜间值班,对夜查发现未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各责任部门立即现场处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查处分管领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实施“5+2”“白加黑”模式,凝聚社会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狠抓施工扬尘防治。该县环保局安排人员,对双凤文一、文德及县城体育馆、悦湖等13个工地进行检查,对物华苑等2家在施工工地要求正常使用冲洗平台,同时加大路面保洁清理力度,要求弘阳时光里等10个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施工、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立即责令停工整治。

强化燃煤锅炉治理。全县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确保禁燃区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窑炉、炉灶(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等全部淘汰,禁止散烧煤。截止目前,全县共计淘汰燃煤锅炉190台,淘汰范围从禁燃区扩展到全县辖区内。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组织各乡镇、开发区摸清了全县“低小散”企业和规下小微企业底数,总计204家,经过3个月的清理整治,以“关停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为原则,全面完成对204家低小散企业的整改取缔工作,关停的“低小散”企业和规下小微企业必须“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理原辅材料、清理生产设备、清理场地,完成率达100%。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加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领导和调度,实行周督查,周调度,周通报,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市淘黄办下达长丰县2017年黄标车淘汰任务为384辆,按照正常办理注销淘汰手续的50辆,其余334辆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公告注销淘汰。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黄标车淘汰全部任务。

据统计,2017年1-11月份,该县PM10年均值为78ug/m3(县城均值为78 ug/m3,双凤均值为78 ug/m3),较2014年下降31.0%;PM2.5年均值为48ug/m3(县城均值为50ug/m3,双凤均值为45ug/m3);1-11月份,县城优良天数为206天,优良占比率为62.2%,双凤开发区优良天数为239天,优良占比率为76.8%。达到合肥市下达给该县的空气质量控制指标。

滁州市全面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
近日,滁州市燃煤小锅炉116台的淘汰任务已全部完成。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