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本不动产权证发放 对反腐影响有限

30.07.2015  11:21

 

滁州市民洪凤姬拿到我省首本不动产权证

  昨天下午,对于滁州市民洪凤姬来说是意外的惊喜。她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而这也是我省第一本。有着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作用的不动产权证的发放,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拉开帷幕。

   [发证现场]

  首本证书有纪念标

  昨天下午,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内人头攒动,不少市民在办理业务。这个大厅,与省内其他城市不同的是,门口挂着“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牌子,里面则有10个窗口专门受理各项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的。

  在办理窗口前,滁州市民洪凤姬正在申请办理房产、土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没过多久,她从副省长方春明的手中接过了证件。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本证件编号3400000001号,省国土厅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我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在扉页上,还有一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纪念”的长方形标志,拿在手里对着光线,上面会显示出立体长城图案。

  国土部副部长发证

  与此同时,我省第一本林业不动产产权证也在这个大厅内颁发。记者了解到,该证权利人为“滁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颁证林地面积179.5亩。研究院工作人员从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手中接过了证件,“这太有纪念意义了”,他说。

  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陈斌在接受安徽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房产、土地、林业、滩涂、海洋等等,以往各种权属证件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依旧使用,而在权属发生变更时才会变更为新的统一证件,不会增加百姓负担。截至昨日,他们已受理200件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

   [工作进展]

  滁州: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据了解,我省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先后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系制度,下发了有关职责整合、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等文件。在省级层面,我省明确国土厅地籍测绘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更名为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市级层面,我省确定滁州市为试点城市。今年6月3日,滁州正式接到试点通知,将国土、房产两大部门合并,明确由滁州市国土房产局全面负责该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土地、房产、林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划入国土房产一个口子。目前,该市6个县市均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合肥:后年实现数字化管理

  合肥市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截至目前该市已颁发各类权属证明约560万本。其中,国土部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建成农村土地和房屋权属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创造条件,同时,合肥市已全面启动城市房屋和土地对应关系调查工作,并进行统一编号,为城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奠定基础。

  在未来规划中,合肥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行政职能明确在合肥市国土局,将加快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地方性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6年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建设,2017年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焦点问答

  财产隐私将有保护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答: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查询信息;相关部门可以查询,但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证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泄露登记资料,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资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产权房不能转正

  问:“小产权房”能否“转正”?

  答:专家解释,国家通过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产权,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记发证。

  登记目的不是反腐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反腐有什么影响?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没有直接关系。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等是由有关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去推动,并非不动产统一登记解决的问题。

  不意味开征房产税

  问: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开征房产税有何关系?

  答: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房产税开征的前提条件。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同样可以开展征收房地产税的改革。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特别是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是否征收房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还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去规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意味着要开征房产税。

    责编:童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