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滁州发放 统一登记制度落地

30.07.2015  17:45

昨天,滁州市民洪凤姬领到了我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本报记者胡霞利/摄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昨天下午,滁州市民洪凤姬从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手中接过红色封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我省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省正式开始落地。

申请当天就领到证

“上午交的材料,下午就拿到了证。”洪凤姬说,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她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省事”了,“以前要分开办房产证、土地证,需要跑两个部门,现在一个窗口就全部搞好了。”

记者在洪凤姬这本编号为皖(2015)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看到,上面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以及附记等信息。与老版的房产证相比,从内页到外页都略有区别。

滁州市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9日起,该市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办理业务,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我省首个正式落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

年内全省完成整合

当天,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场会也在滁州召开。副省长方春明在会上表示,此次滁州试点启动后,省内其他城市都要全面启动整合工作。按照要求,9月底前各市须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11月底前,县级完成整合。

据了解,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紧锣密鼓地展开。这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目前来看,我省除滁州外,大多市进展并不快。合肥、蚌埠已有实质进展,有望继滁州之后启动。

□整合模式

省不动产登记局完成“定位”

两种形式

据了解,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增设或挂牌不动产登记局、处、科;二是国土资源局直接加挂不动产登记局,内部设不动产登记处、科。

省级定位

记者了解到,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已下发文件,对设立省不动产登记局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批复。据悉,我省已确定将省国土厅地籍测绘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主要负责牵头起草不动产登记的规章制度等;将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地制宜

从滁州试点的情况来看,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本身属于一个部门,其在该局地籍管理科加挂“滁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将滁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理处更名为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而明光市国土、房产是两个独立部门,则是把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设立为该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该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所辖整建制划归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更名为明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我省其他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