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林长制”“河长制” 守护绿水青山

03.01.2018  19:23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3日讯(记者:丁雨光)宣城市泾县水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站站长黄虹现在有一个新身份,森林公园林长。眼下正是秋冬季重点防火期,作为林长,他最要紧的工作就是森林防火。黄虹介绍: “森林可燃物容易造成森林火灾,我们就是要降低减少森林可燃物,彻底杜绝森林火灾发生隐患,这是我们林长开展森林保护的主要工作之一。”

  按照林长制的制度安排,水西国家森林公园除了有黄虹这个直接林长外,县委的组织部长是管理这里的上一级林长。黄虹表示: “在过去,像我们林业工作者去跟组织部长说林业的事情显得不直接,甚至还很困难。但现在我可以直接去找他,因为他现在是林长,这样渠道一下子就打通了。”

  环巢湖大道串起了巢湖岸边各旅游资源,成为合肥一道靓丽的风景。可是,就在几个月前,环巢湖庐江段有近26公里的路段杂草丛生、绿植养护不当、村民乱堆乱放乱扔现象普遍。2017年9月后,这一状况得到了彻底改观。作为合肥市23个重点项目之一的环巢湖绿色长廊项目,在庐江段确立了县级总林长。庐江县对这一路段采取社会化养护,短短两个多月,这一路段已经能够达到城区绿化管养水平。庐江县林业局林长制办公室张文平: “林长制划片划范围,责任林长是谁,总林长、副林长是谁,清清楚楚公示,(各乡镇)就没办法扯皮了。如果不实行林长制,不可能这么快解决,效果不可能这么明显。”

  遵循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安徽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担任不同级别的林长和副林长。市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分区域设立林长。省林业厅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程高记介绍: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地抓林业生态保护与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通过一系列林长制配套制度的出台,林业生态保护与发展的保障措施得到加强。”

  与此同时,“河长制”也在安徽各地持续推进。

  2017年11月底,宣城市绩溪县郎之溪村村民胡辉被绩溪县河长制办公室聘请为县级民间河长,负责该县扬之河绩溪段干流22公里和登源河16公里长流域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在扬之河岸边,胡辉不时拿起手机拍照:

   “看看有没有电瓶打鱼的,下笼鱼网的,还有污水排放,是不是排到河里,还有建筑垃圾往河里边倒的。”

  绩溪县在原由党政干部任“河长”制度的基础上,延伸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实施“民间河长”工作制度。像胡辉这样的民间河长,在绩溪县共有157名。绩溪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汪仁杰: “通过民间河长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市民护河爱河行为,有效地对河道电鱼捕鱼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我省河长制已全部延伸到村,建立了五级河长制体系,下一步将以一湖一策为抓手,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同时加强引领示范,打造一批落实河长制的样板河湖。

   记者手记:

      丁雨光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无论是林长制,还是河长制,都是通过实行人人有责的生态资源管理制度,严把生态保护红线,守护绿水青山,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安徽正通过“共治共理”,实现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服务功能最大化,促进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与人地和谐,绘就人民心中的“诗与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