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所有公办中小学将对随迁子女开放

13.08.2015  11:33

  今后,我省所有公办中小学都将“敞开怀抱”对随迁子女开放。昨日,安徽省教育厅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外地的“随迁候鸟”将享受我省各地孩子“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入学政策。

  A我省公办中小学将对随迁子女开放

  昨日下发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居住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并“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此外,随迁子女还要与流入地学生“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流入地学生同样对待。学校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融入学校、了解城市、增强自信、快乐生活。

  B就读、升学、免费“都一样”

  如何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就读、升学、免费入学上,流入地要做到“三个一样”。

  就读上,流动人员凡持有流入地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地规定),其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确实无法接收的,可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地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流动性大等特点,简化就学和学籍办理程序,方便他们入学就读。

  升学上,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同样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对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保证他们与户籍所在地考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同样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另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流出地也不得向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违规收取费用。

  C学校要完善随迁子女教育管理

  解决了入学问题,在教学和生活上,学校同样要完善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并建立随迁子女成长档案。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就读学校要针对随迁子女的特点和需求,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活动内容,创设随迁子女就学的良好环境。学校要及时摸清随迁子女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学校还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随迁子女成长档案,将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业成绩、身体素质、实践活动等记录在成长档案中,并定期与家长联系沟通,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