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政策 公办学校将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13.08.2015  03:45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未来我省将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

  根据政策,我省要求流入地政府要科学编制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居住分布相适应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未来义务教育学校接受随迁子女就读所需相关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