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

11.10.2017  11:04

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和评定工作,是司法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徽省是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合肥市、池州市是全省两个试点市。池州市司法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积极探索,努力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经验。

一是开展调研摸底。迅速开展全市律师执业基本情况摸底统计,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定条件专业律师人员,开展试点工作宣传、动员;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与公、检、法、池州学院等单位对接,推选成立9个专业委员会121名委员;三是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评定专业领域、参选条件、评定标准、工作程序等具体操作流程;四是召开全市动员会,邀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领导,对全省律师专业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全方位、深入细致解读;五是对前期摸底筛选出的律师,引导积极参与专业律师评定工作,从材料收集装订、文件应用、材料报送等环节进行一对一、点对点指导。

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和评定机制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能力评定,第二个阶段是由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专业水平评定。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0余名律师申报材料参与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专业水平能力评定工作。

(池州市司法局)

我省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办、国办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的规定,按照司法部有关要求,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