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

10.10.2017  10:4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办、国办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的规定,按照司法部有关要求, 近期,我省发文成立安徽省律师惩戒委员会。

律师惩戒委员会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公道正派且熟悉律师工作的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委员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人、省律师协会会长,法学专家。惩戒委员会在省司法厅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司法部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指导,其主要负责研究律师行政处罚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律师重大典型案件处理意见、指导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律师惩戒工作等事项。原则上省律师惩戒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同志主持,办公室负责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做好落实工作。               

  (厅律管处、省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