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及部分市局、个人因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受到总局通报表扬

19.04.2018  15:21

  近日,总局下发通报,对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安徽省工商局荣获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省级局排名第三);六安市工商质监局、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宿州市工商局、滁州市工商局荣获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级局)称号;陈张华、郭丽红、孙尚文、徐维利、田晓亭、冯立保同志荣获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马鞍山市工商局查处的马鞍山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限制竞争案被作为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全国共十一例)予以推广。
  2017年,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统筹谋划,积极履责,严格执法,勇于担当,依法查处了一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为落实供给侧改革要求、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我省工商系统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数量上还是在排序上均居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