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四强化四到位”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14.04.2018  01:33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文对全国范围内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宣城市工商质监局获评全国“2017年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局陈张华同志获得“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近年来,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殡葬、通信、有线电视、金融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宣城市局切实查处了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用企业违法案件,公用行业中较常见的限制竞争、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垄断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7年度,全市共立案13件,办结11件,行政指导5家,罚没款101万元,降低居民消费成本100多万元,减轻企业经营负担8756万元。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到位。该项工作启动后,市局立即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力量对全市56家公用企业的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违法线索18条,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动员会、整治工作推进会和案情分析会,定期听取汇报和部署重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为保证工作责任落实,市局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设立专项行动督查小组,对查办的案件进行全程关注。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舆论造势到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发布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广大消费者公用企业可能存在的限制竞争和垄断等违法行为,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广泛收集舆情,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方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扩大案源渠道;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调研、召开会议、上门培训、担任企业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强化警示效应,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部门协作到位。通过请示与专题汇报的方式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将专项执法行动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克服公用企业的行业特殊性、违法手段隐蔽性等因素给案件查处带来的阻力。在不折不扣地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相关经营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选动作”,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中提炼出规范行业竞争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住建、民政、物价、交通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借力借势破解执法难题。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履职尽责到位。市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近年来投诉举报、案件信息、信用信息等数据,归结违法行为类型,加大对供电、供水等具有行业性特点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调查难、定性难、取证难等诸多难题,建立健全案源排查、立案调查、案件督办等各项制度,采取市县联动模式,成立专案组,邀请系统外法律、财务专家参与协助,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培训和办案实战等多种方式锤炼队伍,全面提升大要案的攻坚能力。
  下一步,市工商质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探索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强化事中事后过程控制,努力维护全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