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四突出”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成效显著

20.04.2018  15:32

  滁州市工商局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2016年、2017年,该局先后两次被省工商局通报表扬为“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查处了一批破坏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限制竞争案件,纠正了部分公用企业滥收费行为。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案件案值159万余元,罚没金额177万元。
  突出行业领域全覆盖。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勇于担当,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行行业全覆盖。两年来,查办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中涉及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交通等多个行业。
  突出执法队伍专业化。针对重点案件、疑难案件,以经济检查执法局为主体成立专案组,实现“一支队伍办案”,有效破解执法力量薄弱难题。经济执法局内部由三个执法办案科组成若干办案小组协同办案,各执法办案科之间不定期开展案件探讨,经济执法局定期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形成三级案件会商机制。对外由法制部门加强与公检法的司法衔接,防范履职风险。
  突出多渠道深挖案源。建立案源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制度,广辟案源渠道,从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整治、监督抽验、广告监测、应急处置、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深挖案件信息线索360余条,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导向性。通过对举报投诉事项的深耕细挖,形成诉转案。积极加强与质监、食药、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协作,建立定期通联机制,拓展案件来源。汇总收集各执法办案科办案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热点疑难问题67件,召集全体办案人员交流探讨40余次,有效杜绝“大锅饭”和“粗线条”的执法办案,并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实行“月交流”,彰显责任效应。
  突出办案过程精细化。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案件核审委员会,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落实研究把控。一方面注重统筹协调,全程跟踪,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综合措施的应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建立公示督查机制。由法制部门设置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栏,公开各执法办案科案件审理、办结情况,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指导、落实。对重大案件落实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等,切实加强交办案件的跟踪督办、信息收集、结果反馈等工作,确保重大案件查办及时、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