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8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基层为主、上下联动,继承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1.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是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担负任务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对农村党员,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培训;对街道社区党员,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的教育,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
3.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经过5年努力,初步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确定培训主题,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着眼于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农村本土大学生,继续开展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从现任村“两委”成员和村级后备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遴选出2000名左右45岁以下、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同志,参加集中教育培训,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在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中,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开展理想信念、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农村实用技术、致富技能等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四)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采取集中办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实施分级培训,组织大学生“村官”党员在上岗前集中培训一次,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具体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街道社区党员培训。着眼于提高街道社区党员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采取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省委组织部每年牵头举办若干期示范培训班,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要相应举办培训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七)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八)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积极整合流入地和流出地教育培训资源,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九)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切实抓好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把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级组织部门要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主要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
1.加强示范带动。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承担党员教育工作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举办示范培训班,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开展。
2.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每年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
3.加强典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采用巡回报告、在线互动、观看电视片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运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党员。
4.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组织部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推广一些地方党委书记利用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为基层党员讲党课的做法。提倡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为基层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
5.开设党员“流动课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
(二)创新载体手段
1.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加快推进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教育培训。实施播出平台升级换代,做好基层站点设备更新。健全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一体化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远教文化广场建设,实现远程教育由单一教育平台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变,促进共建共享,提高学用水平。
2.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教育培训。办好用活安徽先锋网、安徽电视台《共产党人》栏目、共产党员网络电视台、共产党员手机报、安徽基层党建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在线学习培训。运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资源,拓展党员教育培训途径。发挥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和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网站,建立“网上党校”“网络课堂”,拓展党员电化教育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开设党建电视频道或党员教育电视栏目,定期发送党员教育手机报或手机短信。积极推动在党报、党刊、电台等媒体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实现全媒体覆盖。
3.积极推动网络学习培训。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播客、微博、微信、易信等互动交流,因地制宜推动党员教育进村入户,不断探索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简便实用的教育培训新手段。
(三)开发整合资源
1.整合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基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科技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省、市、县三级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2.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各级组织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作用。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建立师资遴选和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在使用中央组织部牵头编写的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以及组织摄制的重大题材专题教育电视片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等系列电视片的基础上,编写制作符合实际、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地方特色教材。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开展读书活动。
4.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基层。各级党政机关和培训机构要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积极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上予以支持。省属企业和省属高校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党员进企业进学校培训等方式,与欠发达地方开展结对帮扶培训。
(四)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集中轮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
2.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3.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基层党组织可探索实行党员参加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办法,提高党员参与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五)加强学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党员要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发挥地方党委组织员机构和基层党委专兼职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稳定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财政支持、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组织部门代党委管理的党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调研指导,每年要对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工作。省委组织部2016年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各市、县(市、区)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计划,并于每年初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