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司法局多层面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30.07.2018  11:10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开展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县(市、区)每月一次的定期集中排查,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分级预警、重大社情报告和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等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纠纷4441次,预防纠纷3709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党委政府报送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报告820篇。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联合市中院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定期通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情况,加强基层司法所与基层法庭之间业务对接,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58件。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强化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奖惩,开展市、县、乡三级分级培训。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0191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713人,配备比率达16.8%。 四是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 上半年,全市共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219.33万元,其中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50.14万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33.99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135.2万元。

(阜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