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的前前后后

31.01.2015  21:42

  大气污染治理牵动民心,在去年初召开的安徽省“两会”上,500余名省人大代表就“大气污染”发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当年把这件事列为自主立法工作重点,并一年中“三审”条例草案,经过不断完善、修改。1月31日下午,这部堪称处罚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在人代会上高票通过,这是8年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行使立法权,条例的出台为我省打响“大气污染攻坚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背景:回应500余名代表的呼声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安徽省委提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战略部署以来,安徽省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生态环境问题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渐显突出。据安徽省环境检测部门提供的数据,2014年,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PM10平均浓度为9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4%,但是仍比2012年同期增长20.3%。污染物排放数值居高不下,雾霾频发,影响到人体健康,影响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在去年初召开的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14个代表团、516名代表提出86件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关议案和建议。在安徽省人代会上,代表们集中对同一问题反应如此集中,是历史上没有的。

  打响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持久战,刻不容缓!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建设生态强省为己任,及时研究、打破常规、提前启动,列为2014年全年立法工作重点。鉴于这项立法关系全局、关系长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刻不容缓,常委会作出当年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并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这是8年来安徽人大首次行使立法权。

  过程:一年“三审” 动员社会向大气污染宣战

  条例草案从2014年3月开始起草,历经多轮修改,于8月、9月和12月三次提交常委会审议。

  “在条例草案起草和审议修改过程中,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的作用,拓宽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介绍。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梳理、研究、吸纳人大代表的86件议案建议内容,拟定条例草案的基本框架和篇章结构,并开展调研,邀请提出建议案的代表参加座谈会。每次常委会审议,都会安排相关代表列席。在去年11月份专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情通报会,向200多位代表通报立法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在条例草案原则通过后,再一次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共收到499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750余条建议,采纳了其中的660多条。

  据了解,条例草案起草前,人大常委会书面征求省政府15个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在起草修改过程中,又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省政府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各地市人大常委会、环保系统意见,共收到200余条建议,大部分予以采纳。

  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在安徽日报、中安在线,五次通过省人大网站公布草案文本,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收到400余条建议,采纳300余条。通过立法协商会,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对提出的74条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就大气污染防治区域立法协作,与长三角两省一市开展多轮对口协商,形成共识,落实到条例草案中。

  “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充分反映各方意愿,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参与范围之广、人数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向大气污染宣战的社会动员”,胡连松评价。

  内容:处罚最严格 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包括9章102条,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其他污染源防治、法律责任、附则。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斌介绍,针对当前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行政管理主体执法不够有力等问题,条例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实行最严格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实行从严从重原则,用法律责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达标排放。

  首先按照违法必究原则,设置处罚条款;采取停产停业、关闭、拆除等相对严厉和治本的处罚措施;大幅度提高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责任。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举例来说,如果对于有些企事业单位行为违反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罚款10万到100万,而条例将罚款下线提高到20万到100万。对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或者工作不力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情节严重的,主管人员会被撤职或开除,主要负责人应该引咎辞职。

  对于人大代表关心的条例实施后的落实情况,吴斌介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会主动行使监督职责,以听取审议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条例实施进行监督。

  代表呼声:条例出台不是句号,还应逐完善

  在2014年安徽省两会上,吴锐领衔22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全省治理雾霾等严重大气污染的议案”在议案目录中位列首位,成为当年的1号议案。吴锐表示条例的出台,不是句号,而是起点,未来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此次吴锐再次领衔11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呼吁政府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将污染源进行分类,这样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时可以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治理。

  安庆代表团康正和领衔12位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再次提交议案,建议省政府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对考核优秀的加大支持力度,对不合格的适当扣减专项资金,对未通过考核的要采取约谈等措施。同时,建议省政府强化防治措施,从源头抓起,特别是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道路灰土扬尘、秸秆焚烧、塑料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四个方面的防治措施。

  省政协委员司敏呼吁我省尽快出台限购相应方案,比如规定每户限购一辆家用小汽车,对强烈要求多买的用户建议采取大幅提高车购税、资源占用税等措施加以控制,对弄虚作假挂靠别人户口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另外,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购买者进行限购。司敏说,还应该鼓励购买清洁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配套措施。

  “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完成条例的立项、起草、修改、出台,顺应了500多位人大代表的呼声”,参会的人大代表对条例出台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呼吁各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让条例“落地有声、执法有力”,还人民群众“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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