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6.01.2017  07:05

  过去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一年来,共批捕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22336人,起诉48275人,同比分别上升0.6%、10.8%;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04件1779人,同比分别下降12.3%、14.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4件,提出刑事抗诉307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9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53人,同比分别上升5.3%、18.1%、5.9%和1.5%,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刑事申诉检察、公益诉讼试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8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一、强化态势分析,紧跟重大部署,致力服务美好安徽建设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出台保障促进安徽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依法查处、积极预防妨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剖析案发规律,及时提出保护创新的检察建议。慎重处理科技创新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把法律政策界限,支持探索,宽容失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业激情、创新活力。

   坚决惩治危害经济安全犯罪。 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金融改革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性履行检察职能,前瞻性完善应对措施。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e租宝”“三农资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376人。

   更加注重非公经济权益维护。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18条意见,加强与省工商联、省侨联工作衔接,落实落细服务措施。严格执行“三个平等”“五个界限”“三个慎重”要求,高度重视惩治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着眼推动形成“”“”新型政商关系,严肃查处侵害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和非公经济人员行贿犯罪。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围绕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743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会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执法督察,建议移送涉案线索125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70件。

   二、强化维稳措施,落实第一责任,全力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涉黑犯罪158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352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起诉2897人。参与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黑电台等犯罪,批准逮捕598人。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案线索97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9件,起诉162人。高度关注“问题疫苗”事件,主动联系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案件查办,严肃查处“问题疫苗”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1104人,检察机关16个集体获评“全省妇女维权岗”。认真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起诉校园暴力犯罪138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参与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突出治安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防控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依法惩处故意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场所秩序的犯罪。与省司法厅共同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1756人次。

三、强化反腐职能,注重惩防并举,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20万元以上案件624件,占55.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75件,重特大案件150件,占54.5%,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4人,同比上升12.7%。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蚁贪”“蝇贪”,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79人。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专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案件。 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落实省委整改要求,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81人、土地领域职务犯罪108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181人。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97人。深入开展查办教育、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243人。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84人。加强贿赂犯罪源头治理,查处行贿犯罪285人。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 积极落实省委部署,牵头制定全国首个预防职务犯罪五年工作规划。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在广电、教育系统开展专项预防,组织“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宣讲,对72个重点扶贫项目预防工作挂牌督办。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制度,及时提出预防建议,96件预防报告受到省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

   四、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坚守防冤纠错底线。 强化“铁案”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06件。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064人,不起诉448人。受理审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488件,立案复查288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违法情形,监督纠正627件次。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7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454人。对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申请的,侦查终结前均依法安排会见。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 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受理审查民行检察案件3520件,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的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3件。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2件。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895件。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 与省高院、省司法厅共同建立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平台,提高监督效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发现未依法交付执行589人,已监督交付执行317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涉及金额10.4亿元,提出纠正意见5136件,被全部采纳。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重点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建议收监执行385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五、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全省三级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顺利实施,3203名员额内检察官从原有5800余名检察官中脱颖而出,实现了办案骨干优先入额。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 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79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4件、民事公益诉讼6件,有力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3071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96件,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开展“检务工作区”建设试点,推动办案规范化管理和对外“一站式”服务。

   六、强化自身建设,筑牢基层基础,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制定实施《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重要任务。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检察机关领导岗位,基层院领导班子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核心要求。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组织“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考规范”,邀请2500多名各级代表委员“看规范、评规范”。以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为重点,认真开展制度执行专项督查,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办法,推进评查工作全覆盖,全省累计评查案件近万件,发现问题逐年下降,办案质量持续提升。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 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抓党建带队建。贯彻巡视工作新要求,推进系统巡视全覆盖,省院对4个市院开展巡视,强化系统监管。

   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工程。 狠抓科技强检,加快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狠抓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建设帮扶指导,认真做好为期三年的基层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收官工作,累计评出先进典型和品牌60个。

  七、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全面落实全省“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明确责任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工作情况,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拓展代表委员新媒体联络平台,制定代表委员年度联络工作计划,落实三级院检察长走访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办法,深入开展“双千双百”活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在全省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6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建立覆盖三级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日常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自觉接受法院、公安制约,认真倾听辩护律师意见。 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启动错案追责程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再把关、再审查,改变原决定16人。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认真审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在检律良性互动中共同维护法律公正。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三大任务”,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五大发展行动”。 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制定实施相关服务意见,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保证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维护稳定、风险防控、民生检察、诉讼监督、反腐倡廉五大重点工作。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破解“五大改革难点”。 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着力破解司法责任落实、基层案多人少、检察权运行监督、分类管理后人心不稳、检察监督职能延伸不足五大改革难点。 四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狠抓纪律作风,提升办案能力,加快科技强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薛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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