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四项制度”严把秸秆禁烧关

17.06.2014  11:45

      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谯城区古城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四项措施,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用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效果。

      一、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制。该镇根据责任单位职能,明确具体职责,要求镇农综站加强对联合机收割留茬高度的管理,并大力推广玉米灭茬播种、宽幅楼播种等新技术。要求畜牧站负责指导全镇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工作。要求交警中队、公路管理站加强对铁路、亳古路、村村通两侧的巡查工作。要求派出所坚决打击蓄意焚烧秸秆行为。要求文化站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二、网格区域包保责任制。该镇实行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要求镇包村干部在麦收期间要吃住在村,检查、督促、指导小麦留茬高度及秸秆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秸秆焚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组干部要具体包到组、包到户、包到具体田块,各村和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与农机手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工作落实兑现奖惩制。该镇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各交保证金1万元,工作组长、村书记、村主任分别向镇政府交保证金5000元、2000元、1500元,镇包村干部每人交保证金1000元,村一般干部每人交保证金1000元。对于工作不力干部的保证金作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自然村干部就地免职,镇包村干部大会作检讨。对焚烧火点多、面积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给予行政处理。
   
      四、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制。该镇严禁党员干部、教师、离职村干部等群体及其亲属焚烧秸秆,并要求严格控制麦茬收割高度在12厘米以下,主动清运秸秆,积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做到积极参与,从自己做起,从家属、朋友做起,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田,用言语教育群众,用行动带动群众,做好秸秆禁烧带头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 来源: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信息站  作者:杨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