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服务套餐”满足多方需求 合肥瑶海区勤学法善用法形成法治风尚[法制日报]

04.11.2014  15:10

本报记者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解琛    “现在开庭!2014年10月27日下午,一起“校园失窃案”正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小学紧张而又严肃地进行“庭审”。

别看这是学校举办的模拟法庭,整个庭审过程却是严格按照法院正式开庭的模式进行,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司法警察、辩护人等角色均由学生担任。参与的同学角色展示非常到位,旁听的同学则听得十分认真。

作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合肥市瑶海区,这样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在该区各个学校十分常见。模拟法庭激活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使5万多名中小学生广受教育。

近年来,瑶海区以“江淮普法行”活动为抓手,推进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新市民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以法治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并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展演、法治讲堂,创办新市民普法学校、法治广场,丰富法治文艺等法治实践创新活动,端出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套餐”,营造了“出门见法律,法律在身边”的浓厚法治建设氛围,推动法治瑶海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除了在学校常态化搭建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实践平台,瑶海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将未成年人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汇编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制校本教材,进入全区中小学校课堂,使中小学生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增强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引入法制教育内容,适时渗透相关法律知识,让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法律现象,加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教育。”瑶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玲说。

据介绍,瑶海区所有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教育、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及法律志愿者还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通过集中宣讲、班级授课、法律咨询、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讲活动。

正因为搭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形载体和实践平台,瑶海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得以“校园开花飘香墙外”,目前,有19所中小学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46人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171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232名学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表彰。

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相比,瑶海区更是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

瑶海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里领导干部编发了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读本,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讲堂,建设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拓展领导干部学法阵地,丰富领导干部学法途径。通过学法用法考试,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瑶海区还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方式手段,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述职考评体系之中,把述职、述廉与述法有机结合起来。

我们还注重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成效,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推进法治惠民,增强了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瑶海区委书记汪德满说,“勤学法、善用法”的理念在区里干部中进一步形成,对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瑶海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人大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或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本,须经区人大备案审查后方可发布。此外,瑶海区还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汪德满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力促进了全区的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了全区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为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明光路街道“新市民学校”是合肥市第一所由街道设立、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的学校。

我们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用以衡量我们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瑶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通过普建新市民学校,解决了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的载体问题,为他们提供了融入城市的平台。

据瑶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卫立顺介绍,为更加便捷地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和开展法律服务,瑶海区还将新媒体技术作为普法手段,以区内街道为单位开通法律咨询二维码,通过“以案说法”、“你问我答”等轻松、生动的方式宣传法制知识,外来务工人员直接扫描二维码,便可与社区律师志愿者无缝对接,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依法维权。

稿件来源:2014年11月1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