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稳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30.03.2015  10:28

近年来,利辛县教育局紧紧围绕省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坚持“两个落实”,突出“三个加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两个落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贯彻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即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内容;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细化工作目标,签订责任书;制定市教育局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工作台账,进一步理清局党组和其他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举行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并组织人员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  

强化落实监察人员“监督责任”。即强化宣传教育;不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廉政教育读本等。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利辛县教育局廉政谈话制度》,在中高考、教师招聘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开展之前,邀请纪检部门人员进行训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6人,清退违规资金2万元,充分发挥监察人员的“监督作用”。

突出“三个加强”,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作为抓手,严格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扎实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加大“节日病”专项治理力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查面、报告率达100%。

加强纠风治乱。2015年春季学期,县本级抽查学校58所,相关学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70余条,清退违规资金15.5万元,纠正违规资金62.3万元,19人受到组织处理。

加强“两个专项治理”。出台《利辛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把治理有偿补课、教辅散滥等问题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教师的师德表现与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优评先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王标 特约通讯员: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