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

06.03.2015  18:13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的要求,红十字会是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省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工作,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4.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安徽分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6.组织管理全省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8.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会本级预算和会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安徽省红十字会编制26人,目前在职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53号)文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赈灾救助、心理救援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能力;加强备灾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国际联络与交流工作;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做好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志愿服务工作;以志愿服务项目形式推动筹资工作;积极开展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安徽分库建设工作。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红十字会2015年收支总预算574.6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红十字2015年收入预算5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6万元,占79.12%;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120万元,占20.88%。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红十字2015年支出预算5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万元,占69.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77万元,占30.8%,主要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5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4万元,占93.58%;医疗卫生支出13.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5.5万元,占3.42%。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25.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万元,减少0.6%,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9.8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行政运行”预算178.6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的基本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预算227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3.7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20.2%,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0.5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5.5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万元,增长20.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1.9万元,“提租补贴”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安徽省财政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安徽省财政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安徽省财政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安徽省财政厅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