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落实观察员制度

07.08.2014  16:20

  青山乡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大力推进观察员制度,利用第三方及社会力量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一、深入宣传实行观察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推进观察员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形式;是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的有益尝试。青山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对17个行政村逐村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宣传观察员制度意义和要求。

  二、准确把握上级“三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做好观察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

  观察员制度由民政部门负责牵头,采取组织建议、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形式进行遴选,要求观察员应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青山乡在确定的5名观察员中,离退休干部4名,人大代表1名。对确定的观察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聘书、观察证和观察日志,坚持持证观察。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观察员履行职责。

  青山乡在明确观察员工作职责时,要求观察员要掌握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全程观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重点在推选选举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候选人提名(或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环节进行观察,真实客观地记录选举各项活动,填写观察日志,完成观察报告。

  (陈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