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全面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7.04.2016  12:14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合肥中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学习教育部署,传达部署市中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建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袁开平、唐义干、陶有军、田岚、杨艺、丁寒梅、徐艳阳及中院、高新区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许建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严治党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许建指出,要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又一次出发,充分体现出党中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抓党建的思路方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管党治党格局,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充分体现出党中央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目标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突出正常教育,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经常受洗礼。具体到法院来说,党员干警是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最重要支撑,去年以来,在广大党员干警的努力工作和示范带动下,“合肥经验”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走向全国,成绩令人鼓舞、催人奋进。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更要充分激发每个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每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合肥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进一步扩大合肥法院在全国法院的影响力。

  许建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准确把握经常性教育的特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将“两学一做”真正落到实处。一要抓好学习讨论。学习党规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党绝对忠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交流研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新任务新考验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二要抓好对标践行。要明确标准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密结合法院实际,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执法办案、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上,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定力,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放权”不等于“放责”,“放权”不等于“放任”。要立足岗位奉献,把本职工作当作崇高的事业来对待,恪尽职守,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色业绩。三要抓好问题整改。要注重边学边查边改。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整治执法办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树立“合格党员”和“合格法官”的良好形象。四要抓好示范带动。领导干部要先学先做、深学真做,层层示范、层层带动。要带头学习讨论、讲好党课;带头参加评议、开展批评;带头履职尽责、解决问题。对照“树标杆、做表率,勇当排头兵”的工作标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不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许建要求,在学习教育中,要强化工作保障,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加强分类指导。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树起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审务督察、巡回检查、专项调研、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严肃问责。要加强舆论引导,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许建最后强调,全体党员干警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合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合肥在全省当好“三个排头兵”、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