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局三项措施加强“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10.09.2015  11:20

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市委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马鞍山市教育局三项措施切实加强“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市委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坚决防止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三节”风清气正,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六条禁令”。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调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提在前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部署、率先垂范,带头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监督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本学校实际,抓紧部署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纪律要求,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学校,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特约通讯员:柴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