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煤矿“8·19”事故16人被公诉

06.03.2015  04:16

  3月2日,淮南市检察院对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16名责任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提起公诉。

  去年8月19日,在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11.05万元。据介绍,事故当天,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缪春道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去年9月16日对16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予以批捕。今年3月2日,淮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