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行2018年定向置换债券279.8亿元

03.04.2018  02:27

3月28日,经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12家2018年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定向承销发行了279.8亿元置换债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年初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对拟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政府置换债券项目和金额进行了统计,在与12家商业银行债权人核对并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建了2018年安徽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并最终定向发行279.8亿元置换债券,包括一般债券153.7亿元,专项债券126.1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46亿元、5年期债券110亿元、7年期债券108.1亿元和10年期债券15.7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4.1%、4.23%、4.35%和4.34%。

  国务院2014年印发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清理甄别,经全国人大审查锁定了存量政府债务规模,并于2015年启动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原则上到2018年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全部置换为债券,并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3年多来,我省已累计发行置换债券3301.7亿元,其中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996.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行2305.2亿元。

  定向承销发行主要针对存量政府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在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一致基础上,由债权人自行认购,是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债券的有益补充。此次是我省最后一次发行定向置换债券,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我省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启动,将进一步缓解市县政府筹资压力,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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