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监狱分局建立“3+4+3”刑罚执行机制

27.10.2015  16:26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白湖监狱分局逐步建立“3+4+3”的刑罚执行机制。

“3+4+3”刑罚执行机制,即三个公开、四个网上、三方监督。“三个公开”是指排名、程序、结果三个方面,每批减刑假释人员都及时在教育改造网、监区宣传栏、监舍公开栏上公开公布,接受监督。“四个网上”是指录入、计分、办案、监督四个方面,通过监狱综合业务平台,实现“网上台账”及时录入;推行“网上计分”考核,罪犯计分考核记载、评议、评分等网上同步即时录入;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利用网络将“减假保”办卷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同办案,实现“狱内法庭”远程审判;建立“网上考核”机制,通过狱务中心平台,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考核。“三方监督”是指内部监督、检察院、社会监督,白湖建立内部巡查机制,重点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等领域进行监督;驻监检察院在各押犯监区设立检务公开栏,向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公开驻监检察的任务、职责、纪律、投诉电话等;分局从社会上聘请100多名法纪监督员,定期组织进监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白湖监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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