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成效良好

22.02.2018  21:35

一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在市电台黄金时段播放不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在市电视台播放“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及“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共享蓝天白云”专题采访报道,开展“不放烟花爆竹让年味更清新”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在全市主要广场及社区轮流巡展,城区街道及社区纷纷设置“拒绝烟花爆竹”宣传栏和展示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发布《2018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宣传燃放烟花的危害,倡议全体市民朋友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过一个清新、舒适、祥和的“环保春节”。

二是多方式加强执法监管。目前,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等已出台了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明确规定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段以及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种类。屯溪老街、歙县古城保护区是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市公安局在辖区派出所设立烟花爆竹回收点,开展宣传走访,并向社会公布回收地点和咨询电话,接受关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投诉。加大治安监管力度,及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管控初见成效。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全市空气质量达优天数5天,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各1天(分别为除夕和初一),优良率为71.4%,与2017年春节期间持平;PM 2.5 平均浓度为43.57,分别较2017年和2016年春节同期下降34%、32%,PM 10 平均浓度分别较2017年和2016年春节同期下降38%、28%,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成效初显,下一步将持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