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对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03.03.2018  04:09

2月28日下午,亳州市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谯城区政府等单位通报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举措。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军指出,要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宣传方式,用简洁生动的标语,让市民知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不良后果。要加大巡查力度,监管单位要从源头上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安排专人对重点路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全天候监控,对于不听劝阻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要做好应急措施,消防车、灭火洒水车要随时待命,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刘海石指出,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作人员负责宣传、解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纪检、督察、效能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是否落实各自职责,做到情况一天一通报。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老旧小区、重点区域加强布控,确保做到烟花爆竹零燃放。

亳州市环境质量改善开局良好目前PM2.5均值同比下降6.6%
为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在春节空气污染指数突然升高并被省厅约谈的严峻形势下,亳州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扎实强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2月14日,亳州市大气办印发《转发省大气办关于继续采取超常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严格落实超常规措施,深入开展城区散煤治理工作,强化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工作。2月22日,召开市区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放相关事宜,发布《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并于元宵节期间开展了严格的禁放行动,各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市环保局按照《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实行白天和夜间不间断督查,2月份以来,共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27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工地316个(含重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1个。3月底前继续实施“封土行动”,严查违规开挖土石方作业行为。发现的64起违规开挖土石方行为,即时交办,住建部门对其实施停工整改,并对其中7个项目处以罚款37万元。截至3月13日,亳州市PM2.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