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环境质量改善开局良好目前PM2.5均值同比下降6.6%

15.03.2018  03:51

为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在春节空气污染指数突然升高并被省厅约谈的严峻形势下,亳州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扎实强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2月14日,亳州市大气办印发《转发省大气办关于继续采取超常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的紧急通知》,严格落实超常规措施,深入开展城区散煤治理工作,强化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工作。2月22日,召开市区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烟花爆竹禁放相关事宜,发布《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方案》,并于元宵节期间开展了严格的禁放行动,各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市环保局按照《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实行白天和夜间不间断督查,2月份以来,共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27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工地316个(含重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1个。3月底前继续实施“封土行动”,严查违规开挖土石方作业行为。发现的64起违规开挖土石方行为,即时交办,住建部门对其实施停工整改,并对其中7个项目处以罚款37万元。截至3月13日,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94.5微克每立方米,  同比下降6.6%,优良天数比率为45.8%,同比上升20.8个百分点。

亳州市将继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加强督查调度不放松,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