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报道黄山市旅游合同监管工作经验做法

13.09.2017  17:28

  9月12日,《中国工商报》“研究思考”栏目刊登了全国部分地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实践和思考,选登了三个地方的经验做法,安徽黄山位列其中。全文如下:

  安徽黄山:加强旅游合同监管助力旅游强市发展

  安徽省黄山市是闻名遐迩的旅游城市,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A级以上景区56个,其中5A级景区8个、4A级景区20个。近年来,黄山市工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发展旅游强市为目标,抓规范,强监管,扎实开展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打造“信用旅游”,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黄山全域旅游发展。

  顺应旅游发展新业态规范自助游服务合同文本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自驾游和自由行发展迅猛,成为旅游新业态。但因没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自驾游(自由行)服务合同极易出现不公平格式条款。2016年,安徽省工商局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自驾游(自由行)服务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此类合同行为,发挥黄山旅游强市的引领作用,黄山市局把规范和完善自驾游(自由行)服务合同作为2017年全市合同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先后走访了市旅游委等多家单位,征求旅游主管部门、学界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座谈会和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监管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建议和想法。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制定出台《黄山市自驾游(自由行)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增强旅游行业主体诚信意识

  黄山市工商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方便企业熟悉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该局精心编印《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向旅游企业发放1000余本。此外,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台、送法上门等方式,加大对涉旅企业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从思想上引导旅游企业不断筑牢诚实守信意识,从业务上帮助旅游企业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规范合同行为,促使企业做到规范签约,依法履约,助推黄山“信用旅游”建设。近3年来,该局面向涉旅企业举办了合同法律法规培训8场次,培训旅游企业人员1500余人次。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自2015年以来,黄山市工商局连续3年把旅游类作为合同格式监管重点领域,开展集中规范整治活动。检查涉旅企业900余户次,收集合同样本197份,备案合同26份,约谈企业22户,指导企业自纠合同15份。2016年12月,根据省工商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旅游类合同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召集旅游企业举办行政指导会,详细讲解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意见,指导企业规范拟定合同格式条款。同时,利用培训会、指导会等多渠道推广2014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倡导旅游企业广泛应用。目前,黄山市各大旅行社签订的主旅游合同均使用了示范文本。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部门联动协作共治

  旅游合同监管涉及多单位多部门职责。黄山市工商局对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每年联合开展以旅游合同为重点内容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内,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人员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对下,加强对区县局的业务指导,营造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合同监管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旅游补充协议中是否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霸王条款”;严肃查处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