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增服务业“守重”企业获奖励 国家级10万元 省级5万元

12.09.2017  17:20

  近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黄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办法》适用于黄山市市域内的服务业企业、与服务业相关的企业和项目。

  黄山市将“守重”企业纳入政府奖补事项,对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