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出台规定保护古建筑 想“搬”古民居政府说了算

22.10.2014  11:37

黄山市尚有历代古建筑7157处,近年来该市投入数十亿元,相当一部分得到有效保护。然而,大部分古建筑仍急需修缮保护。不久前,黄山市研究制定一系列专项地方性《办法》,在全国率先试水黟县30幢古民居产权转让、村镇建消防队专攻古建筑灭火难、引荐外资保护古建筑可奖10万元等。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对这些“新政”内容及产权转让进展进行了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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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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