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入选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8.06.2014  20:09

  近日,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黄山市入选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中“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要求,201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六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近期,六部委委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从相关领域选调专家,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论证和复核把关。根据论证和复核结果,将55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黄山市榜上有名。省内入选的仅黄山市和合肥环巢湖流域。

  近年来,黄山市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层次、强化发展优势为主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制度政策保障有力。黄山市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决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展示区的实施意见》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7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黄山区、休宁县为省级生态县(区)(祁门县、黟县的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省核查验收),共有省级生态乡镇46个、生态村89个;拥有自然保护区69个。全市森林覆盖率77.4%,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8倍;地表水优质率保持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名列前茅。生态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综合利用秸秆等农村废弃物,推进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发展清洁化生产,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加强有机、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坚持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和“三个集中”要求发展新型工业,严把“规划布局、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投资强度、亩均效益”五关。积极抢抓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机遇,着力推进旅游、文化、生态、科技“四位一体”的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文明不断提升。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基本形成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和生产方式、消费模式。(黄山新闻网—黄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