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鸭鹅“齐上阵” 芜湖一小区内有个“养殖场”(图)

26.06.2014  13:06

 

  小区里的“家禽养殖场”

  依墙搭建一处饲养棚,藤蔓遮荫、鸡鸭成群,还有几只大白鹅悠闲地“溜达”,这一派“田园牧歌”的景象如果出现在闹市区的居民小区里,可能就有些别扭了。市民张先生致电晚报新闻热线反映,劳动新村澡堂附近有人饲养鸡、鹅,家禽粪便散落在小区内,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据张先生反映,劳动新村澡堂附近,有一户居民依墙搭建饲养棚,饲养了“20多只鸡,还有几只鹅”,平时家禽在小区内“溜达”,排泄物污染了小区环境,附近居民担心小区里的“家禽养殖场”会对居民健康、社区环境卫生产生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管理。

  6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劳动新村澡堂附近,发现一栋居民楼一侧依墙搭建了大约3、4米长的棚子,棚子一侧几只大白鹅正在吃食,棚子里面是养鸡的格笼,在棚子另外一侧,还有几只小鸭子,俨然一个家禽“养殖场”。周围居民反映,此户居民养殖家禽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有时候还将家禽放出来,道路上都留有家禽排泄物,家禽鸣叫也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记者了解到,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以下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在法律责任方面,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且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接到投诉后,赭山公共服务中心市容管理中队和小官山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给该户居民做工作,明确告知居民市区范围内不允许饲养家禽,并限定该户居民在6月30日之前妥善处理所养家禽,限期不整改将被强制执行。(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