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今秋起公办普通高中孤儿、残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
25.08.2015 08:5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落实好教育民生工程,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工作。近日,桐城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桐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孤儿、残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等相关资助政策。
《办法》规定,每学期中职学校按事业收入的5%、普通高中按事业收入的3%—5%计提校内资助资金。校内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学费减免、勤工俭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补助等,不得以其它名目减抵校内资助支出。
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孤儿、残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比照公办学校执行。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孤儿、残疾学生学费免除部分计入校内资助支出。中职学校孤儿和残疾学生学费按规定纳入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孤儿、残疾学生凭市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残疾证可以向学校申请直接免除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校内资助必须由在籍在校学生申请,其评审、公示等程序比照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此《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特约通讯员:朱泽卫)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5.08.201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