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又网恋 骗得“彩礼”5万多

26.02.2016  18:10
摘要 滁州一名女子,在领取结婚证后,通过网络结识一名男子并恋爱,后以结婚为由头,骗取男子5万多元。日前,南谯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还被害人57573元“彩礼钱”。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滁州一名女子,在领取结婚证后,通过网络结识一名男子并恋爱,后以结婚为由头,骗取男子5万多元。日前,南谯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还被害人57573元“彩礼钱”。

  2015年2月,滁城青年小谢(化名),通过聊天软件查找附近的人,认识了一个叫小方(化名)的女孩。两人聊天半个月后,相约在一家饭店见面。一来二往,双方从相识到相恋。小谢到了已婚年龄,奔着结婚的念头与小方谈恋爱,因此很重视这份感情,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

  2015年初,小方带着“父母”参加全椒走太平活动时,小谢见到了未来的“岳父岳母”。2015年3月11日,小方带着“父母”和侄女到了小谢家,商谈定亲事宜,准备各种“彩礼”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小到侄女600元见面礼,大到18000多元的黄金首饰,给父母买衣服2000元,外婆八十大寿5000元,彩礼钱8886元……不经意间,小方总能找出各种合理的理由,让小谢掏腰包。2015年4月,婚期终于商谈下来,定在当年的5月23日。前前后后,小谢已经花费了5万多元。

  从2015年3月至4月间,小谢及其家人多次和小方“父母”见面,沟通结婚事宜。

  2015年4月23日,小方告诉小谢要到温州看服装进货,牵挂女友的小谢第二天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小方了。还有不到一个月就结婚,突然失联的女友让小谢很着急,赶紧给小方“母亲”打电话。小方“母亲”了解二人一些情况后,告诉小谢所谓外婆过寿、彩礼她们都不知道这些事情,她也不是小方的亲生父母,只能算是干妈。原来小方和其儿子、侄女是初中同学,经常到她家来玩,有时候喊她“干妈”。通过小方干妈,小谢才知道,原来女友姓名也是假的,她的亲生父母不在城里。

  2015年5月16日,小谢接到小方“干妈”电话,说小方在施集家里。小方“干妈”也知道事情严重性,赶紧报了警。在派出所里,小谢终于见到了小方,这才知道她早已成家,此时二人谈的不是结婚事宜,而是分手问题,但双方未能谈拢。

  2015年4月间,失联的小方去了哪儿呢?据小方丈夫介绍,他和小方早在2014年底就领了结婚证,2015年4月中旬拍结婚照,同年4月28日在酒店补办了结婚仪式。归案后,据小方交代,金银首饰被她变卖后挥霍掉了,索取的烟酒和朋友吃吃喝喝了,现金也花没了。

  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方隐瞒已婚的事实,假借与被害人小谢交往结婚,以索要彩礼、开店借款、预订婚纱照定金等虚假事由为名,接受小谢及其家人为其购买的黄金饰品,礼金及购物消费等支出共计57573元。被告人小方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主审法官田卫培提醒广大市民,婚恋是人生大事,一定要谨慎对待,奉劝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胡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