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警察 张口说出身份信息

21.10.2015  11:36

  连日来,滁城不少市民均接到来自“市公安局”的电话,辗转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借此诈骗。市公安局表示,公安机关办案会与当事人在办案场所直接见面,不可能设立所谓“安全账户”,要求当事人转账。本刊也提醒市民,接到陌生电话,但凡对方谈钱,切记不可轻信。

  昨天上午9时许,滁城市民曹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来电显示为“+05503064711”。接通之后,一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自称“滁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济调查科”,准确说出曹先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之后,告诉曹先生“关于你涉嫌经济诈骗的案件,今天在法院开庭”。曹先生非常诧异,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行为,果断挂断电话。

  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均接到来自“市公安局”的诈骗电话。对方自称滁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多以市民身份信息泄露,被人用于贩毒、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冻结账户、甚至抓人相威胁,并以保护市民或证明市民清白为由,要求市民将存款存入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

  市公安局对此表示,110报警服务台也相继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冒用滁州市公安局的名义实施诈骗,号码多显示为“+05503064711”。警方表示,“05503064711”是滁州市公安局总机号码,其他分、县局不使用该号码。使用该号码拨打手机时,正常显示为“05503064711”;因此,市民接到来电显示为“0550110”、“+05503064711”等号码,均为违法犯罪人员使用改号软件修改,以冒充公安机关迷惑事主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与当事人在办案场所直接见面。办案民警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当事人提供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如索要身份证号或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也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当事人转账。

  市民如遇以上情形,可拨打110报警或重新拨打3064711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核实,切记不要回拨原号码。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谨慎对待,不轻信,不向陌生账号汇款,谨防上当受骗。 (滁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