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省内其他城市市民想在马鞍山公积金贷款买房?马鞍山市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年轻人可和父母合并计算还贷能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些都可以了!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和《马鞍山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适度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可贷款缴存时限缩短至半年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刚性需求,防范资金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结合马鞍山市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马鞍山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放宽。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马鞍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办理。这个缴存时限由原来的一年直接缩短了一半,这对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是一大利好。以前这些职场新人起码要等到工作满一年才能买房,现在可以更早出手了。
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未婚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还贷能力有限,其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参与子女还贷的,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合并计算还贷能力,提高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但父母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这对年轻的刚需人群来说,还贷压力同样减少不少。
外地调入马鞍山市人群原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后,马鞍山市积极支持外地调入马鞍山市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外地(含市辖县)调入马鞍山市市区工作或被马鞍山市市区单位录用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在马鞍山市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允许按照马鞍山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外地调入马鞍山市市辖县的,参照执行。缴存职工原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调入本市工作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马鞍山市个人公积金账户,原缴存时限可连续计算,合计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马鞍山市还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条件下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在本市长期居住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开户缴存公积金的,办理销户提取的时限由原来的满2年以上(含2年)调整为满1年以上(含1年)。不在本市长期居住和就业的,解除劳动关系次月即可办理销户提取。直系亲属间任何形式的住房交易、过户均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以防范关联交易套贷(取)风险。
省内异地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出台了《马鞍山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让市民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是个难题。
根据细则,省内缴存职工在马鞍山市(含三县)购买自住商品房,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向马鞍山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和标准按照马鞍山市规定执行。在马鞍山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应向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执行该市政策。其中,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在马鞍山市购房只能办理一次异地贷款。
在具体的贷款额度上,省内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马鞍山市公布的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可贷额度、期限、成数等均按照马鞍山市本地职工贷款相关规定执行。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论在本地或异地缴存,比照该市双方缴存贷款额度受理。
申请异地贷款不仅要符合马鞍山市(含所辖县)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应是可以办理合法房地产权证的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以及信用卡没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违约还款记录;有稳定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足以影响本次异地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商业贷款或债务;实行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可的担保方式。
在申请贷款时,申请人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工作单位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收入证明》(附工资卡近期连续5个月以上收入明细单);并提供在马鞍山市工作居住的亲属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以及一位在缴存地工作居住的亲属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方可办理。(皖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