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环保局201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拉开序幕

13.04.2018  12:43

为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2018年度亳州市直部门岗位责任目标》要求,亳州市环保局决定2018年上半年对全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察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4月30日,按照督察分组,各组随机开展督查工作,每县(区)检查2天。检查重点内容: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情况,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三是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风险隐患及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察要求每县区随机抽查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少于10个(其中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2-3个)。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督查全面、客观、真实,摸清问题、找出症结,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秉公守纪,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