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项收费调整助力小微企业

30.12.2014  16:49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年将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