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实施:飘窗地下室都要算面积

23.07.2014  10:54
导读:不少市民在买房时候都发现,楼盘会打出“赠送面积”的促销手段,这一招以后估计见得少了。住建部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7月开始实施。按照新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面积,开发商“偷面积”以后就难了。

不少市民在买房时候都发现,楼盘会打出“赠送面积”的促销手段,这一招以后估计见得少了。住建部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7月开始实施。按照新规,飘窗、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面积,开发商“偷面积”以后就难了。

新规:飘窗也要算面积

据了解,此前的规范中,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而按照新规,阳台只要在主体结构内,无论封闭还是开放,都将计入面积: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新规中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而按照此前的规范,飘窗是不算面积的。

影响:“赠送面积”难行通

此前,开发商热衷于“偷面积”,利用老版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既可利用、但又不计入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比如有的楼盘利用阳台一半面积计价的规定,通过多设计一个阳台的方式,在规划报建和验收时把这个空间当阳台处理。但销售时,却可以叫卖“送一半面积”,告诉购房者砌起外墙装上窗户,“阳台变房间”。与此类似的也有送“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

这样的方式,表面上让购房者觉得捡了便宜,得到了比产权面积更大的“实用面积”。但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购房者往往因此承担开发商开出的较高单价。而且,这部分面积并不能进行产权登记,一旦出现纠纷也得不到保障。

“偷面积”的最大好处获得者是开发商。因为政府在卖地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容积率,也意味着确定了建筑面积。开发商通过规划变通“偷”出来的部分,实际上没有地价成本。

随着新规落地,开发商“偷面积”就难了,“赠送面积”这张营销牌将变得越来越不好打。由于已审批及在售项目不受影响,因此新规短期内对市场影响有限。

练欣美 闻川 本报记者 胡霞利